您好,需要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带好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居住证、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与房产有关的证明(如购房合同)等到场办理。
在您办理公证委托之前建议您先向房屋所在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清楚政策,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另,因您的咨询过于简略,建议您来电咨询0512-68083871,或到我处柜台咨询。
您好,可以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的公证,需要转出方和转入方双方到场的。转出方是个人或是组织,办理方法有别,无法一概而论。建议您拨打我处咨询电话0512-68083871详细咨询。
您好,如您需要办理收入证明的公证,则必须提交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如需要办理其他公证,请明示。
您可以考虑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双方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件、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柜台咨询办理。
但是需要注意,夫妻财产约定只是夫妻二人之间的协议,不会对房屋权属登记发生实质性的变更。意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会因为夫妻二人办理了财产约定就变更登记房屋权属。
事关房产,建议您带好材料到我处柜台咨询,具体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面谈所述为准。
您好,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哪些材料需要公证请以台湾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通常情况下,台胞办理各类医疗单据需要台胞本人到场,带好台胞证、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本地居住证、以及本次治疗所产生的相关单据:如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发票、出院小结等等。
如台胞本人没有时间到场办理手续,则可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一份手写的委托书交由受托人。
您好,您后期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到银行、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的话,可以选择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您本人到公证处,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皆可)、房产有关材料(如购房合同等)。
如果不便出门,也可由家属到就近的公证处审查材料并申请上门办理。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所述为准。
您好,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通常需要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居住证;
2.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3.当事人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档案、人事档案中的亲属关系部分等;
4.要放弃的财产的凭证,如房产证复印件。
通常所需材料如上,但是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所述为准。
您可以考虑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双方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件、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柜台咨询办理。
但是需要注意,夫妻财产约定只是夫妻二人之间的协议,不会对房屋权属登记发生实质性的变更。意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会因为夫妻二人办理了财产约定就变更登记房屋权属。
事关房产,建议您带好材料到我处柜台咨询,具体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面谈所述为准。
您好,如需核实公证书,请拨打我处咨询电话0512-68083871,或发送公函至我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6号。
您好,首先您需要向台湾有关方面确认是否有关于此类委托书的模板,如有模板,请带好电子版到公证处。如没有专门模板,请起草后同当地部门确认。文书需要以简体汉字的形式呈现。
您需要本人带好身份证件的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您与家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通常是户籍誊本)、要出售的房产的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公证处柜台办理。
您好,到苏州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带好以下材料:1.当事人您本人的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居住证;2.您父亲的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是复印件);3.您与父亲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档案或者人事档案中亲属关系的部分;4.要放弃的房产证件的复印件。
因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您面谈后所述为准。
您好,需要您带好身份证、苏州的居住证、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车位的材料(能反映车位的坐落)到公证处办理。如需公证员代为起草委托书,收费是250元。
您好,外国机构出具的有关证书,可以在国内公证处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但是不能证明外国机构出具的证书属实。
您好,外婆去世后涉及房产继承的,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后,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信息。
您的咨询里提及您和舅舅阿姨参与继承手续,我们推测涉及转继承或代位继承,建议您拨打我处电话68083871详细了解情况。
您好,办理双方财产约定的,需要有当事人提供的财产凭证,如果要办理和上述房产有关的材料,需要提供房产证件的。但是事关房产,建议您拨打我处电话68083871或到我处柜台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