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回复:您好,能够提供完整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的,可以在苏州办理的。
问题:
回复: 您好,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为了留给可能存在的受遗赠人一定的时间,故而通常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满六十日后再办理正式的继承公证。
问题:
回复:您好,您可以带好自己的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苏州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协议等材料到我处柜台,请公证员查阅材料并与您面谈后再做打算。财产可以遗赠给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员的。
问题:
回复:您好,因为奶奶比父亲去世的晚,所以奶奶的其他子女也需要到共同办理继承手续的。建议您带好手头现有材料到我处柜台详询。
问题:
回复:您好,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通常一个工作日可以领公证书,费用是200元。
问题:
回复:您好,目前本处没有代持股协议公证项目
问题:
回复:您好,意定监护公证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且您的咨询过于简略,建议您来电详询,或到公证处柜台当面咨询。
问题:
回复:您好,您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当事人给您的委托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的驾驶证原件。
问题:
回复:您好,公证处可以提供越南语翻译,不必当事人另行翻译的。
问题:
回复:你好,夫妇二人可以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柜台办理。
问题:
回复:您好,可以请父亲带好你们二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柜台咨询办理。注意,房产不能有任何权利限制。
问题:
回复:您好,苏州公证处的放假安排与国务院通知一致。4月3日、4日、5日放假。
4月2日和4月6日都工作的。
问题:
回复:您好,因是外籍,苏州本地如没有其出生记录,难以办理。建议向出生地公证处咨询。
问题:
回复:您好,事关遗产继承,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请您在工作时间致电我处咨询电话0512-68083871详细咨询。
问题:
回复:您好,在外地的亲属可以在所在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四方面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2.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是复印件);3.当事人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4.要放弃的财产的凭证。江苏省的收费标准是两百元。
具体请详询当事人所在地当地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