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回复:您好,结婚证公证、护照公证,当事人本来再到公证处柜台,可以出具一样的公证书,但是中文名声明,因为属于签字类公证,不能后补,只得重新办理。
问题:
回复:您好,当事人可以带好身份证、苏州户口簿到公证处办理,我处可以提供日语翻译。
问题:
回复:您好,子女不论是何处户籍,当然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建议将现台湾户籍和原大陆户籍为同一人的证明先行在台湾公证。然后带好相关材料到我处咨询。材料清单可参考我处网站内容。
问题:
回复:您好,经常居住地或者医院在苏州的可以在苏州公证处办理公证。
问题:
回复:您好,在线上申办公证,在领取的时候还是需要当事人或委托人带好材料原件到现场签字的。
问题:
回复:您好,受办证条件影响,遗嘱公证目前不提供上门服务。
问题:
回复:您好,关于双认证的业务,您可致电咨询68083103。
问题:
回复:您好,通常需要您本人带好您的身份证、苏州居住证、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您和受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要出售的房产证原件、房屋权属登记表等材料到公证处柜台办理。
注意,因您是外地户口,若凭借现有的途径,无法确定您未婚的状况,则苏州公证处无法受理。
问题:
回复: 您好,婚前付的首付,目前还有贷款,在领结婚证以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即为夫妻共有。若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也可到公证处办理婚内财产约定。但是此类约定仅对夫妻二人有效,对其他第三方和个人均不发生效力。如需办理,可由夫妻二人,带好各自的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协议到公证处现场办理。
请注意,因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您面谈后所述为准。
问题:
回复:您好,外国公司的工商信息登记应当在其本国办理。
问题: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监护人变更公证”,应该是抚养权变更协议。需要父亲、母亲带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小朋友的出生证等材料,若小朋友年满8周岁,需一同到场办理。要求抚养权的一方若已再婚,则再婚配也要到场。
请注意,请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所述为准。
问题:
回复:您好,可以办理公证员监督下在邮局通过EMS向对方寄送函件的证据保全公证。但您的咨询过于简略,具体请以电话或柜台咨询为准。
问题:
回复:您好,不去外地的一方到公证处来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一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苏州的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另需要问一下房屋的所在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对这样的委托书是否有模板,如有模板,一定要用当地的模板来做。
问题:
回复:您好,你可带好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以及深圳的大学开具的毕业证、成绩单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目前对于实习期长短并无要求,只要确认您眼下在苏州常住即可。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公证处无法立即确认成绩单的真实性,需要通过公函来往的形式向学校核实后方可出具公证书。
问题:
回复: 您好,您可委托家属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要求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前往派出所之前建议家属带好您的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先到我处领取开具无犯罪记录的介绍信。
在派出所出具了上述两项证明后,可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