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办理部分公证不需要提交户口簿。如果是办理收入证明公证,可以提交完税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您的提问过于简略,建议您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12-68083871.
您好,您可以在远程视频办证平台提交公证申请,并在留言栏里将您的需求和困难解释清楚。承办的公证员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承办。
您好,您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江苏省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在此平台上向本处“苏州市苏州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您在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处电话:0512-68083871咨询。
您好,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以下四个方面的材料:
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2.死者(父亲、奶奶)的户口注销证明9可以是复印件)
3.当事人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通常需要到户籍派出所去开具户口底册)
4.要放弃的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因每家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具体请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面谈后所述为准。
您好,外国签发的出生证明,办理国外公证及大使馆认证后,如需办理翻译公证,可以有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带好父母二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和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材料到我处办理。
具体要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您面谈后所述为准。
您好,公证处目前无此类公证项目。
您好,您可以带好您的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要签署的文件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但是具体材料需要根据要签署的文件内容决定。
您好,可能是因为您提交的材料都是外文,虽然经过韩国公证和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认证,但是本地有关部门无法接收全外语的材料。
您的介绍,有关部门并没有要求您办理公证,只需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通常这种情况下您有两种选择,一种即是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将材料送交翻译公司翻译,翻译公司会在翻译件上盖章。另一种就是将材料送到公证处,请公证处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同时证明所附的译文属实。您最终会取得一份公证书,里面的材料是中外文对照的。
您好,如需核查公证书的真实性,可以拨打我处咨询电话0512-68083871,或者向我处发送核查函。恕不能通过网络核查。
您可以考虑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双方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件、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柜台咨询办理。
但是需要注意,夫妻财产约定只是二人之间的协议,不会对房屋权属登记发生实质性的变更。意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会因为二人办理了财产约定就变更登记房屋权属。
事关房产,建议您带好材料到我处柜台咨询,具体以公证员审查材料并与当事人面谈所述为准。
您好,您递交材料后,如果我处可以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查证户口的情况,则可以受理。如不能查证,则需要您提供户籍档案或出生证等材料。
您好,如需要使房产权属发生实质性的变动,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再者,父母出资的房产,具体属于何种性质(赠与或借款?)都会对办理公证发生影响。建议您带好基本材料到我处柜台详细咨询。
您好,需要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带好身份证、苏州户口簿或居住证、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与房产有关的证明(如购房合同)等到场办理。
在您办理公证委托之前建议您先向房屋所在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清楚政策,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另,因您的咨询过于简略,建议您来电咨询0512-68083871,或到我处柜台咨询。
您好,可以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的公证,需要转出方和转入方双方到场的。转出方是个人或是组织,办理方法有别,无法一概而论。建议您拨打我处咨询电话0512-68083871详细咨询。
您好,如您需要办理收入证明的公证,则必须提交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如需要办理其他公证,请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