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指南

14Accreditation guidelines

出生公证

2015-04-24 12:54:10 首页 > 办证指南 > 公证要求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4、出生证; 

5、亲属关系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6、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8、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