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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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惊险“山寨楼” 公证员援手解难题

2016-09-08 13:38:54 首页 > 以案说法 > 案例精选

被侵权了,你第一时间会怎么办?有些人会选择找侵权人据理力争,有些人会去法院起诉维权。但是侵权人可不会老老实实地等着你,他们可能会毁灭证据,让你最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么到底要怎么做呢?作为国内知名的互联网视频行业的某领军企业L公司选择了保全证据公证,完美地给出了自己的选项,事情还得从朋友圈说起。

劳累了一天,L公司的贾某回到家中,掏出手机,准备刷刷微信朋友圈休息下。但是当他继续浏览了一会儿,就感觉不对劲了。以前认识的一个客户,在朋友圈中分享了一组图片还有几段视频,下面有不少人点赞。客户分享的是一家电影主题酒店,酒店的特色是只要预订并入住酒店,即可在酒店房间内免费观看各种电影。该电影主题酒店开业当天便吸引了众多消费者。贾某发现朋友圈里的几段视频中播放的正好是L公司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影作品,有《山楂树之恋》、《将爱情进行到底》、《敢死队》,L公司为获得这些电影在国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电影出品方支付了昂贵的费用,花费了大量的宣传精力,再加上电影本身有国内外大牌明星参演,票房创新高,以至于在互联网上点击率也相当不错,可谓是叫好又叫座之作,在年轻人中特别有影响力。贾某知道自己公司经授权独占享有这些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利,公司并未将传播权转授权许可给该电影主题酒店,且该电影主题酒店在其酒店房间内传播这些电影作品时也未向公司支付报酬。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包括IPTV、网络传播、点播、转播、广播、轮播、直播、下载及在网吧、酒店等环境下公开播映、销售,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对于依法享有的专有独占性权利,任何第三方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之外未经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并向其支付费用,不得传播其作品。

贾某朋友圈里还有人对电影主题酒店的装修风格点赞。该酒店的装修风格也巧取了电影中的经典场景,酒店门口和走廊上都挂着剧中人物的剧照,并播放电影主题音乐。贾某看到这里,心中气愤交加:“这是赤裸裸的侵权!”

关于如何维权,贾某首先想到的是发律师函,要求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于是他询问了一下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提醒他暂时不要打草惊蛇,如果贸然发出律师函,对方将酒店房间里侵权的电影下线,即使起诉到法院也难以证明侵权事实和损失,律师建议他先做证据保全公证。贾某一听觉得有理,便委托公司的员工向酒店所在地的苏州公证处提出申请。贾某公司的员工向公证处提交了L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申请书、依法独占性享有影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电影作品。

苏州公证处收到申请之后,立即安排公证人员详细制订现场公证方案。公证人员携带专业的录音和录像设备,在该酒店的正常工作时间,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定了酒店房间,进入该酒店进行证据保全取证。公证人员细心细致,既对酒店整体的装修风格包括酒店的照片、家具摆设等进行拍照,在进入房间后又对房间电视中的电影的开头和结尾部分进行拍照、录像取证,随后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封存。由于该酒店内侵权的影片多达几十部,整个保全过程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但整个过程井然有序,体现了公证员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修养。为了尽快出证以满足申请人的诉讼需要,取证结束后公证人员第二天即出具了公证书,L公司拿到了证据保全公证书后,便理直气壮地向该酒店发出了停止侵权并索赔的要求。

回顾整个办证过程,此次公证的成功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注重取证的及时性,保全证据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公证人员在受理案件后,只有及时地保全证据,才能防止证据灭失,使被侵权人利益受损。二是准备工作充分,公证员事前有针对性的了解掌握事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制订周密的预案,对现场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诸如存储介质的容量、摄像器材的充电等细微之处都考虑的面面俱到,整个过程体现了公证员的专业素质,也显示了保全证据公证的权威。

现实生活中,这种侵权的情形很常见:未经授权许可的播放电影、未支付报酬的任意下载音乐等等。在知识产权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著作权人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但如果不做好证据保全工作贸然维权,一旦侵权证据被毁,维权方反倒陷入不利境地。申请证据保全,及时保存侵权证据,是维护当事人的一把“利剑”,即便进入诉讼,亦不会让自己陷入被动之虞。(何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