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坐落于苏州市龙景花苑五区24幢505室、苏州市龙景花苑东二区8幢104室的不动产权利人之一为金锦娥。金锦娥于2016年11月26日死亡。金招根于2022年11月8日持相关材料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因金锦娥之女金招林(女,1957年4月25日出生,原住苏州市东渚公社南河大队第一生产队)于1983年走失,于2022年9月7日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金招根称金招林仅有一段婚姻,丈夫是钱留根,于2020年11月4日死亡,金招林仅有一个子女:钱小红,于2004年2月11日死亡,钱小红生前未婚无子女。
为依法查明事实,我处特此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对上述事实有异议者,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提交至本处,本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六号新创大厦六楼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联系方式:0512-68083871,联系人:周公证员。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