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当事人张帼华、刘晓燕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继承坐落于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4幢502室房产中属于刘家藩的遗产。刘家藩之子刘建云(男,1964年8月9日出生,汉族,曾登记居住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于2026年2月26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张帼华、刘晓燕称刘建云生前未婚无子女。
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并开展相关核实程序,为查明事实,本处特此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对上述事实有异议者,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提交至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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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