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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证处与档案部门搭建信息互通互认平台

2016-06-12 10:47:11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进一步改善公证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苏州公证处主动与苏州高新区档案局协调配合,共同搭建信息互通互认平台。

苏州公证处近期与高新区档案馆签订了信息互信互认协议,本着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优势互补、互助互利、自愿平等、共建共享的原则,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互通互信互认。协议明确了信息互通的内容、互通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组织实施的方案等方面,达成协同配合的意向。为了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保证互通互认互信信息的及时有效,双方通过专线光缆实现联通,并开发了专门的信息互通互认平台,由专人负责平台运行,实现“点对点”的信息直送。互通互认平台可延伸至多个民生部门,实现与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打通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信息互通互认平台已于6月初正式上线运行。平台运行后,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供的相关档案材料,可以通过平台发送指令到档案馆,档案馆将相应的档案材料通过专线发送到公证处的终端,不需群众再到档案馆进行调阅。信息互通互认平台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这是苏州公证处近年来牢固树立群众导向、提升公证服务的又一惠民举措。






苏州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