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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公证处清明节放假的告示

2017-04-01 13:36:05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苏州公证处2017年清明放假办法发布如下: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4月2日(周日)至4日(周二)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苏州公证处不对外办理公证业务。4月5日(周三)起恢复正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苏州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