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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调解进法院 多元解纷惠民生

2020-10-28 14:51:29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人员配置专业化、纠纷化解效率高、为民服务不收费、即时结清省烦恼——这便是公证调解的魅力所在。

苏州公证处驻虎丘区人民法院特邀(公证)调解工作室自2020年4月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矛盾纠纷的无讼化解,至今已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80余件,有效帮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缩短维权时间,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日,市民张先生送来了锦旗,给予调解工作室“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高度评价。张先生所处北京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三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于9月27日由法院立案庭移转至特邀(公证)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对案情进行梳理后,立即联系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电话联系沟通期间,调解员发现各被告与原告之间就租赁合同中的部分问题分歧严重,其矛盾冲突随时可能激化,现场调解看似毫无可能。但调解员在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双方均有赌气的情形存在,其矛盾并非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因此,调解员在与各被告的后续联系中,始终坚持以平和的语气和耐心的态度就法律关系进行讲解,不断缓和被告情绪,并在此基础上就分歧问题提出具体的调解建议,以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口。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各被告都表示愿意前往参加现场调解。在10月16日的现场调解过程中,特邀(公证)调解员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解纷经验,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适时提醒当事人沟通的方式方法,积极促成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场调解历时四个多小时,原告与三起合同纠纷的被告均达成调解合意并及时结清。此次纠纷化解,从收案到结案(原告撤诉),全过程未超过10个工作日,且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诉讼费用,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惠民。  

       

当前特邀(公证)调解工作室受理的案子以民商事案件为主,其中不乏家事纠纷案件。10月20日,特邀(公证)调解工作室就登记受理的王女士与王先生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组织诉前调解。经了解,当事人儿子的抚养权经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判决归王先生所有,但儿子的户籍及学校仍在苏州高新区。王女士在离婚后不幸遭遇车祸,后因其他疾病引起双腿瘫痪丧失了行走能力。五年来,孩子的生活起居都靠着王女士一家悉心照料,而王先生却只是紧抓着抚养权,从未给过孩子的教育生活费用。在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在离婚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到完全割裂的程度,只是王先生离婚后一直忙于事业,无暇陪伴儿子,加之公司效益一般且需要发展,因此抚养费才迟迟未给付。调解员充分利用自身对家事法律关系的丰富经验,晓之以情、释之以法,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关于抚养权、探视权的相关规定,让双方了解到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他们各自与子女的关系,只是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出一种最利于孩子成长的生活方式。在调解员悉心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一同听取了孩子的心声,最终冰释前嫌、化解心结。这场耗时整整一天的调解,最终以王先生亲自推着轮椅上的王女士走出法院圆满解决。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若自愿对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约定进行变更,双方可前往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由此,公证在非讼环节、诉讼前置环节均能为婚姻、家事法律关系提供有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股新生力量,公证调解不仅有利于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还能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特别是,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而言,公证调解拥有更加专业化的人员配置,更能促成调解结果的有效、适法;相较于律师调解而言,公证机构更能满足“调解人中立”的客观要求,更易引导当事人纠纷的缓和及化解;相较于法庭调解而言,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完全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内容一经调解,即时结清,可省去法院执行程序以及“执行难”带来的诸多困扰。

公证调解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限的未来,如何更好地将公证调解的优势最大化,仍需要调解员们在调解工作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模式。特邀(公证)调解工作室目前尚在起步阶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必将成为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一环,成为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强力“助推器”!



 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2020年10月26日